各位本科生、研究生及各班主任、研究生导师:
暑期即将来临,为进一步加强2021年暑期安全管理,增强学生安全防范意识和法治观念,提高学生自我保护能力,保障学生人身和财物安全,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等文件精神,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增强法纪意识,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和学校相关规定,不做违法乱纪和有损大学生形象的事,不从事与身份不符的活动。
二、高度重视疫情防控。回家途中注意自身安全,携带好所有个人物品。不在机场、车站等公共区域逗留。每日做好“大学小帮手”打卡,坚决杜绝私自前往疫情较严重地区。
三、严禁到非游泳区(江、河、湖、海)游泳,杜绝各类事故发生;不在河(湖)边嬉戏、打闹;不到泄洪河道等游人禁止活动区域、未开放景区和危险路段逗留、游玩。
四、严防上当受骗。提高自我保护能力,明辨是非,谨防求职、兼职过程中上当受骗,如遇特殊情况须及时与父母、班主任/导师及辅导员联系,特殊情况及时报警。
五、注意交通安全。自觉遵守交通法规,禁止搭乘无牌、无证、超载车辆,不搭乘陌生人车辆;严禁酒后驾车,杜绝各类交通事故发生。
六、注意饮食安全。不在无证经营的饮食小摊及其他不卫生的场所就餐;预防食物中毒,不吃过期变质食物。
七、熟记全国通用应急报警电话: 110 (匪警)、119 (火警)、120(救护)等急救电话。
学生安危事关家庭幸福、祖国未来,是全社会的责任,让我们共同提高安全意识,提高防范能力,配合学校的安全教育,全力保障学生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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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