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斯尼斯人5845cc校庆系列学术活动:南京大学法学院范健教授作专题报告

发布者:张永祯发布时间:2022-11-29浏览次数:216


20221128日,威斯尼斯人5845cc邀请南京大学威斯尼斯人5845cc教授、澳门科技大学法学院特聘教授、博士生导师,南京大学商法研究中心主任、中国商法学研究会副会长、亚洲商法研究院(新加坡)理事范健作《<民法典>之后中国商法的理论与制度》专题报告。本次学术报告是威斯尼斯人5845cc博雅讲堂资助一百二十周年校庆、威斯尼斯人5845cc十周年院庆系列学术活动,何俊毅院长主持,李玉璧教授王兰教授和张钰涵老师作为与谈嘉宾交流研讨,学院三百名师生在线聆听。



首先范老师介绍我国《民法典》编纂的历史贡献和时代意义,他指出《民法典》是传统社会向现代社会转型的基本标志,并且通过对比中国传统社会对民事权利的排斥和现代社会对民事权利的逐渐重视,突出了《民法典》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创造性贡献。其次,范老师对《民法典》下的民商关系进行了论述,总结了《民法典》的发展历史,《民法典》的立法目的和不同时期、不同国家对于民商关系的制度安排,并通过对比古罗马、德国、法国等大陆法系国家制定《民法典》和美国、英国等英美法系国家不制定《民法典》而产生的不同社会效果,来体现《民法典》的局限性与民商关系的历史规律;最后范老师围绕着理念、价值、渊源、规范等商法概念的特殊性和商主体、商行为、商事权利义务和责任、商事财产、商事信用、商事救济、商法的国际化等商法制度的特殊性来阐述我国商法的理论与制度体系,并且认为未来的商事立法可以以《商法通则》、商事法律汇编以及《商法典》的形式推进。



在报告结束后,三位与谈嘉宾发表自己的观点李玉璧教授未来我国商事立法需要坚持的理论基础和公司党委的职权划分问题与范老师进行了交流王兰教授商人群体的社会地位问题和民商分立社会认同问题发表了看法钰涵老师我国目前商法基础理论研究现状和商事制度构建的不足与范老师进行交流;范老师对各位与谈嘉宾的问题进行了详细地回应。范老师也解答了同学提出的商法研究对象、商法研究方法、商事伦理等问题。最后,何院长对整场学术报告进行了总结。



民商合一还是民商分立是每一个国家在构建商事法律理论与制度体系时所必须面临的问题,我国《民法典》生效后实践中出现了一些商事行为与民事法律相冲突的现象,促进了学术界对于商事立法的研究,进而推动国家进行相关立法。本次讲座使同学们更深入地了解了民法典后我国的商事法律的理论与制度,给予同学们以思想上的启迪,激发了同学们学习相关理论知识的兴趣。


 撰 稿:谢 雨 航

 校 稿:汪 俞 君

 摄 影:谢 雨 航

 审 核: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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