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邮电大学网络空间安全与信息威斯尼斯人5845cc黄东东副院长作专题报告

发布者:张永祯发布时间:2023-05-26浏览次数:147

  2023年5月25日,威斯尼斯人5845cc邀请法学博士、重庆邮电大学网络空间安全与信息威斯尼斯人5845cc副院长、重庆邮电大学数字经济法律治理研究中心主任黄东东教授作题为《法经济学视野下商业数据流通法律秩序的完善》的专题报告。本次学术报告于学院105教室行,由车亮亮副院长主持,李玉壁教授作为与谈嘉宾交流研讨。



  首先,黄教授详细介绍了数据流通秩序法律治理中存在的问题以及问题缘起。在第四次工业革命已经到来的背景下,数据因其特点和重要性成为数字时代的石油,为应对时代挑战和规范数据适用,《数据二十条》和《数字中国建设整体布局规划》随之颁布。同时,信息与数据的分野与技术发展和法律要求密切相关,数据资源的稀缺性以及数据活动的外部性对数据利益产生了权利需求。其次,黄教授从权利界定的相对性、权利的实现程度取决于剩余控制权两个方面,具体阐述了剩余控制权的合理配置是完善数据流通秩序法律治理的切入点这一观点。数据权性质的不同意味着剩余控制权的归属不同,而剩余控制权的合理配置则可以成为数据流通秩序机制设计的切入点。接着,黄教授详细阐释了数据流通立法的路径与剩余控制权的配置策略。黄教授根据立法状况和制度安排目标等提出了现实可行的路径,即通过对有效机制设计的不断积累,逐步完善与数据相关的法律制度及其配套措施建设。之后,黄教授围绕实用主义的立法策略要求考虑不同法律规范之间的效率比较和卡——梅框架的启示两个部分具体论述了剩余控制权的配置策略。最后,黄教授结合前述内容,从标准合同治理机制、企业数据隐私保护信誉机制、技术标准治理机制以及数据资产和数据侵权赔偿定价机制等方面,提出了完善数据流通秩序法律治理机制的几点建议。



  在黄教授的报告结束后,李玉璧教授从制度经济学和法经济学等角度对本次学术讲座内容进行了分析和梳理,并就数据权益如何界定以及数据权利背后的利益如何保护等问题与黄教授进行了交流探讨。在学生提问环节,同学们就《数据二十条》中的“创新制度安排”如何理解以及如何有效进行法经济学学习等问题向黄教授请教。最后,车亮亮副院长对本次学术报告进行了总结,并提出应引入跨学科的视角对数据流通秩序相关问题进行深入研究。



  大数据时代的到来对信息保护和数据规范都提出了新的要求和挑战,如何有效防范数据风险、构建数据安全,有待我们进一步地研究和探讨。本次学术报告加深了同学们对商业数据流通秩序法律治理的认识和理解,通过法经济学视角等引入对商业数据流通法律秩序完善的思考,有助于拓宽同学们的学习视野,给予同学们以思想上的启迪。

撰 稿:付航宇

摄 影:闫   

校 稿:汪俞君

审 核: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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