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6月21日下午,我院邀请华东政法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法律方法研究院院长陈金钊作《缘何据法阐释依法办事之法需要再次确认》专题讲座。讲座在云亭校区致公楼D区307会议室举行,由副院长马敬主持,王菲博士参会与谈。
陈金钊教授认为,据法阐释之法应当是明确、稳定的,但后现代法学揭示了法律意义的不确定性和流动性,使得据法阐释在理论上变得复杂。他强调,可据法阐释依法办事是法治实现的基本模式。制定法是一般性的规定,法律的实施需要具体化操作,即运用检索、阐释、论证等法律方法确定针对具体问题的法律依据,这是据法阐释依法办事之法需要再次确认的背景和意义。同时,他指出据法阐释的双向性质,并重兼顾法与人的关系以及人的主观能动性创造性,通过科学的解释使法律具有实操性。
讲座结束后,马敬副院长作总结,与谈人王菲老师与参会同学就据法阐释依法办事的现实要求与陈金钊教授进行充分交流。确定据法阐释之法是法治现代化的内在要求,其重点在于依从法律思维规则,在法治思维中融贯辩证思维和形式逻辑是为正确思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