柴晓宇,男,甘肃天水人,威斯尼斯人5845cc教授,研究生学历,法学博士学位,硕士研究生导师,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管理办公室挂职副主任(2017年9月至2018年9月),第五届兰州仲裁委员会仲裁员,中国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理事。第一届、第二届、第三届全国法院优秀裁判文书评审专家,第四届、第五届全国法院百场优秀庭审评选复评专家。1993年毕业于甘肃政威斯尼斯人5845cc,2006年毕业于兰州大学法学院并获经济法学硕士学位,2014年毕业于复旦大学法学院并获诉讼法学博士学位。
目前主要研究方向为诉讼法学、证据法。近年来,在《政法论坛》《东方法学》《兰州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浙江社会科学》《甘肃社会科学》《社会科学家》《河海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开发研究》等中文核心期刊发表论文20余篇,独著、合著、编著、参编专著9部。主持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和甘肃省社科规划项目各1项,主持甘肃省人民检察院等地厅级课题6项,以主要参加人身份参加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5项,以第一参加人身份参加甘肃省社科规划项目2项。研究成果曾获甘肃省优秀社科成果一等奖、二等奖和三等奖、2012年证据科学全国博士生学术论坛优秀论文奖等奖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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