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芸,女,甘肃榆中人,副教授,中国法学会会员。1995年毕业于西北政法大学经济法专业,获法学学士学位;2007年毕业于威斯尼斯人5845cc法学理论专业,获法学硕士学位。主要从事经济法学、证据法学、司法制度等方面的研究和教学。完成《论当事人的程序平等权》、《论民事证据合意》、《WTO环境下中国司法审查制度探析》、《论人事争议解决机制的改革与完善》、《论不起诉合意》、《论书证收集的程序保障》、《媒体监督与司法公正探析》、《民事诉讼主体地位之法理分析》、《论法学教育的目的》等论文。主编教材《行政法学》。主持或参与西北师大青年教师科研基金资助项目(NWNU—QN—04--21),《科学发展观对甘肃省法制建设的影响》、甘肃省教育厅项目《科学发展观对甘肃省法制建设的影响》、甘肃省人大委托项目《甘肃省地方立法规划编制办法》、省财政厅项目《差别司法正义及其运行机制研究》、甘肃省社科规划项目《差别司法正义及其运行机制研究》等。2006、2007、2009年被评为西北师大优秀实习指导教师; 2007、2009、2010年获得西北师大教学质量优秀奖。